证券经纪人新规下的困局与无奈
    2009-04-03    本报记者:宋璇    来源:国际金融报

  “证券经纪人行为全面受限”,这是很多证券经纪人在看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范》)和《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之后的感叹。
  3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就《执业规范》和《必备条款》等自律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3月16日证监会已经公布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分析人士表示,近期一系列有关证券经纪人的新规对整个经纪人市场起到规范作用,但管理制度与实际运作之间的矛盾却使证券经纪人陷入两难的境地。

  低佣金的困局

  《执业规范》明确要求,证券经纪人不得违反所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所在区域佣金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降低佣金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抢客户。
  “包括上海在内的证监会辖区都有关于佣金的自律规则,但在行业面临激烈竞争的状态下,行业自律基本处于无用状态。为争取市场份额,个别券商经纪人压低佣金抢客户的现象也就出现了。”上海某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经历了2008年市场大幅下滑后,虽然多数券商在去年实现了盈利,但业绩下滑也很厉害。“事实上,如果价格压得太低,不但对整个行业不利,对券商自身也是损失。”
  数据显示,长江证券2008年佣金和手续费净收入下降42.77%,国元证券下降40.21%,东北证券下降44.02%,国金证券下降27.61%。从目前已经公布年报的4家券商来看,佣金率大幅下降成为挤压2008年券商业绩的“元凶”。
  上述营业部负责人指出,“佣金战”出现的原因固然与证券业竞争分不开,但证监会规定的3%。以下的浮动佣金制,也决定了各地营业部之间的“暗战”。“从这个角度来说,自律不能根本解决‘佣金战’的问题,从制度上才能解决这个根源。”
  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从国外证券行业的发展来看,佣金费率不断走低是行业发展的趋势。不过,在适当情况下也会出现分化,而那些优质券商的佣金会上升,特别是研究实力强的券商。“如果没有特别强的研究实力,只提供交易方便的话,佣金率还有下降的空间。到时候,小券商所受到的冲击会非常大。”

  禁止行为的无奈

  除了经纪人不得以降低佣金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抢客户,《执业规范》明确要求,经纪人不得代表所代理的证券公司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协议、合同;不得代客户在相关协议、文件等资料上签字;不得在执业过程中收取或接受客户任何款项;不得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提供非由所代理的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损害所代理证券公司、证券行业声誉或者违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关于证券经纪人上述禁止行为,沪上某大型券商的经纪人小沈向记者抱怨说:“纵观2008年的股市行情,有多少券商报告让客户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但各个券商客户所承受的损失肯定不同,如果只吸收并向客户讲解本券商的报告,那有必要每年评比什么最佳分析师或者最佳研究团队吗?评出来又有什么用?反正其他券商不能用。”
  小沈向记者透露,实际上,证券公司很多内部员工就是用其他券商的优质报告向客户建议买卖,“他们能,为什么经纪人不能用,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证券行业如果想要得到大发展,必须超越低级价格战状态,上升到为客户提供优质证券投资咨询的阶段。但《执业规范》的相关规定限制了经纪人的发展。
  “该专注于简单的开户营销还是专业的投资咨询?”这是困扰目前证券经纪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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