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在全国人大会议新闻中心的“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再次提出“公共租赁房”概念。他表示,作为一种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公共租赁住房是目前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其中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尽管这项措施作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但是更多的细节问题还未得到明确,一些争论也暂存其中。而相关专家表示,资金将成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关键所在。
资金瓶颈有待突破
公共租赁房的起源在于“夹心层”,这是一部分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群体。尽管无从估计这类人群的数量,但是要建造一批能满足需求的房屋,资金来源必将成为一个瓶颈。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告诉记者:“建设这种租赁房的问题在于长久的资金来源。而目前,我们国家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具备这样的资金实力。”刘洪玉认为,由于公共租赁房建设的周期性较长,企业回笼资金的速度将会非常缓慢。而且,公共租赁房的租金如何制定也必须谨慎研究。“公共租赁房的租金可以是保本微利。但是由于这种住房总量可能较大,所以单纯依靠政府补贴并不现实。” 而正是由于目前官方无法给出更多细节,业界对于建设公共租赁房资金来源的问题也提出了不同猜想。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对于公共租赁房的资金来源,“政府出钱也可以。因为政府必须担负必要的社会公共责任。”而由于公共租赁房的规模巨大,顾云昌建言,如果政府不能单独出资,国有企业也可以一并肩负资金重任。“甚至可以专门成立一个公共租赁房经营公司进行筹资和日后经营管理。”由于关于此种租赁房的政策尚未出台,顾云昌认为,对于是否盈利的问题也就无从谈起。但是从公共租赁房的性质与意义上来分析,则应该是“微利,甚至是不盈利”。
公共租赁房尚存争议
其实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就提到,2009年将“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此前,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邱玫也提出建议,由政府收购盘活存量空置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中等偏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 对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易安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杨红旭也表示赞同。杨红旭认为,目前社会保障房针对的都是低收入阶层,没有涉及到中等和中等偏下收入人群,公共租赁住房缺席住房保障体系,对整个住房保障来讲是不利的。 但是,不同的声音则来自另一位房地产领域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他认为,社会上并不存在大量空置房可供收购分配,而中国政府尚不具备能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即便建设完成,当前政府也并不具备相关管理能力,而且现有的信用体系难以让所有人自觉诚信付费。他还表示,建立公共租赁房体系等同于回到“人人有房”的计划经济时代,最后势必扭曲现有的市场租赁机制。 尽管此类争议尚存,但是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已经开始。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齐骥说,尽管公共租赁房建设工作刚刚起步,但是厦门、深圳、北京、天津等地都已经开始推动这项工作。而近期,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在回答记者关于重庆2009年有无公共租赁房计划的提问时称:“当然有计划,有安排,而且是今年(推进保障住房)工作的一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