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科技部和银监会有望近期出台相关文件,推行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试点。有意向成立科技支行的商业银行需先向当地银监部门、科技部门递交申请和实施方案。获批的科技支行可获得科技部和银监会给予的优惠政策。 科技部、工商联和九三学社从2003年起就倡导建立科技银行。按照他们的设想,科技银行应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主要向中小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和提供贷款,培育其成长,资金来源于吸收机构存款和发行金融债券等。目前,国际上运作比较成功的科技银行是美国硅谷银行。 有专家指出,在国内设立这种科技银行,目前还存在法律方面的限制。银监会之所以迟迟不发放牌照,一方面是担心这类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今年1月初,作为试点,成都率先设立了两家“科技银行”。不过,与设立区域性独立的科技银行的设想不同,这两家“科技银行”分别是以“支行”的形式存在。有媒体报道,在业务范围上,这类支行可开展多种形式的担保,如出口退税质押、股票质押、股权质押、保单质押、债券质押、仓单质押和其他权益质押等,并引入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消息人士指出,科技部和银监会即将放行的科技银行与成都成立的两家“科技银行”仍有一定区别。 此前,银监会和科技部一直在探讨如何推动科技银行发展,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存在资金缺口。一方面,通过股市融资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屈指可数;另一方面,本应发挥较大作用的风险投资在国内也规模有限。 据科技部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的VC存量只有1000多亿,而2007年浦东地区中小科技型企业资金年缺口就有1000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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