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开展直投仍存不确定因素
    2009-02-11    作者:苗燕    来源:上海证券报
  “目前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PE)的良性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经济发展,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但商业银行参与直投目前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不过,银监会不久前通过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对于股权投资其实是一种很好的支持。”权威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从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开展直投业务一直是银行心中的一个梦。虽然《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投资企业股权,但事实上,不少商业银行采取了曲线方式,试探性地在做股权投资。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国银行,借道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多笔股权直接投资。
  事实上,作为股权投资业务的积极开路者,PE在直投业务方面率先探出了一条路。随后,社保基金开始小试牛刀,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也陆续被获准进行股权投资。在诸多机构放行之后,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已有多个机构试水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应该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其中。
  尽管股权投资活跃了市场,但股权投资存在的问题显然也不能忽视。“主要就是退出渠道有限、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位从事PE研究的人士指出,“与保险机构不一样,商业银行是一个风险敏感度非常高的行业,在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直投,恐怕风险会比较大,应该慎行。”
  这种担心正是监管机构迟迟未对商业银行直投业务明确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与商业银行同样热心于推动直投开闸的还有PE。“PE缺乏有限合伙人(LP),缺乏资金来源,而如果银行能够介入,与PE合作开展股权投资,对PE来说肯定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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