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节前,江苏将正式实施“普惠性节日补助”,补助发放对象将从城市低保家庭扩大至农村低保家庭,发放标准也由原来的按户发放调整为按人头发放每人100元。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根据各自实力,自行将补助范围向五保老人等边缘困难群体延伸,这笔钱将在春节前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