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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 作者:李语实 章琦 来源:国际金融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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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12月10日晚投票通过汽车业救助议案,向通用和克莱斯勒提供最多140亿美元联邦贷款,但该方案能否在参议院获批尚不明朗。 几位共和党参议员周三表示,他们将竭力反对该法案获得通过,此外还有至少一位民主党参议员也持反对意见。 根据此议案,联邦政府将向三大汽车巨头中的两个──通用汽车公司和克莱斯勒提供紧急低息过渡性贷款。福特汽车公司没有提出获得过渡性贷款的要求。 议院通过的议案中包括保护纳税人资金的特殊条款。美国政府将设立“汽车沙皇”一职监管汽车巨头。“汽车沙皇”将负责监督汽车巨头的企业重组过程并有权根据汽车巨头的重组情况决定是否向汽车公司进一步提供资金支持。一旦汽车巨头们在2009年3月31日之前无法兑现此前提出的企业重组计划,“汽车沙皇”将迫使汽车业依照破产法规第11条进入破产程序。 George
Mason大学经济学院主席Don Boudreaux认为:破产不等于死亡。 Don
Boudreaux称,为什么没有更多的美国人赞成政府对三大汽车巨头的救助呢?我想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一直陷入了一个广为流传的误区:三大巨头不论是规模还是投入的资金都太大了,庞大得以至于不允许他们倒下。 这种被误解的“神话”始于通用、福特、克莱斯勒这三大汽车巨头,他们如果破产的话,那么大量工人和供应商的生计就会遭受很大的影响。所以得到的结论就是,政府必须要阻止它们破产。 如果这些巨头们拒绝了救助的话,他们真的会破产吗?甚至可以说在救助下也可能破产。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在生产性投入方面也有很大的需求,例如对橡胶、钢铁的依赖。而这些需求同时在其他的公司、其他产业也有广泛用途,政府对三大巨头的救助会限制了对这些需求的有效使用。这个被广泛误解的“神话”现在遇到了麻烦:越是大且不盈利的公司,它的倒闭就变得越至关重要。 如果是这样,我想三大巨头们就会全部停止生产。他们的销售和租赁量占了美国近一半的总量。破产法规第11条将迫使底特律的三大巨头进入破产程序,也可能让它们三者或和其他的汽车制造商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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