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取消停征百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8-11-20    作者:李雁争    来源:上海证券报

  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资料图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此,财政部综合司负责人19日说,这一减费举措将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约190亿元。

总减免金额约190亿元

  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联合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证照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主要项目有: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暂住证(卡)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等,共计100项。
  《通知》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财政部综合司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流动、执业资格、工程建设、外贸出口、药品生产、家禽养殖、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总的减免金额约190亿元。
  他还透露,连同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征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约170亿元,今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减费措施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60亿元。

未来还有1440亿元减税空间

  财政部综合司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落实当前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通过实施强有力的减费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发挥与减税政策相同的扩张效应,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和居民消费,扩大国内需求。
  他还表示,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也将全面清理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11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积极财政政策明确为未来调控的新思路。此后,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为了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国家明年将减少税费3000多亿元。
  根据西南证券高级宏观分析师董先安的测算,明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财政为此将少收超过1200亿元,加上约360亿元的减费措施,中央财政还有1440亿元左右的减税空间。
  董先安认为,资本密集、高度集中控制的中央投资在拉动就业上效率毕竟一般。如此一来,调控的重点就要转向创造更好条件促进企业投资恢复,要点是减税费恢复企业利润和居民收入增长。预期未来将进一步强调上述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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