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办公室装修间隔不得少于10年
    2008-11-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下发的《海南省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规定全了省直行政单位今后要新添置资产的具体标准。
  《标准》规定,办公用房装修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年;公用部分大厅装修费用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公共走道不超过900元/平方米;会议室装修费用不超过900元/平方米;办公室装修费用不超过700元/平方米等。

(《海南日报》)

  相关稿件
· 上海:家庭装修青睐酒店日常用品 2008-09-08
· 山东省:商品房装修保修期不得低于二年 2008-09-08
· 上海:逐步取消毛坯房 推广全装修房 2008-08-15
· 推广全装修房 请先消除购房者顾虑 2008-08-14
· 户籍门槛不能反复“装修” 200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