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新界定“普通住房”标准
    2008-11-04    作者:邓旭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让整个市场翘首以待的上海普通住房新标准,在10月的最后一个晚上最终出台。
  经上海市政府同意,房屋、规土、财政、税务等4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自2008年11月1日起,享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以内套总价245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98万元/套以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这一新标准对比2005年上海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有何不同?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针对新标准的解释,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一是单价标准调整为总价标准,受惠面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将建筑容积率用比较通俗的房屋层数来表示。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有利于支持居民住房消费,鼓励购买小户型住房,有利于交易双方合理定价,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外环外区域受新标准的利好影响最大;内环内次之,内外环间最小。
  普通购房者将从新标准中受益多少?美联物业交易管理客服部经理沈赟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套100平方米、单价1.2万元/平方米、总价120万元内外环线间的公寓房,为家庭惟一生活用房。根据新政可以节约1.5%契税、0.05%印花税和面积×2.5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因房产交易而支付的款项节省了约18850元。
  沈赟还预计,上海内环以内的二手房交易将会逐步放量。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认为,“中低价房源价格将走低。预计一手房的成交量会回升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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