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正式实施。今后,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将实现一证通。 “一证通”是指,凡持有《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无论在当地就业还是到省内异地就业,均可享受统一的扶持政策。将借此建立覆盖全省的一体化的就业体系。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