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执照开办月余 质疑声浪未息
    2008-09-24    作者:李文华 桑大伟    来源:市场报

  8月初,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意见》出台后,一直伴随着民间以及业界的反对和质疑。记者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发现,已经出台一个半月的《意见》仍未能轻松走出人们质疑。

流程难倒办照人

  “网店营业执照很难办得下来,而不可操作性注册流程,也确实成为网店卖家的心头之痛。拿房产证来说,由于不少卖家在北京都是租房居住,大多数房东担心承担责任,不愿意出借房产证。”以经营保健品为主的淘宝三钻卖家“窗花”这样告诉记者。
  9月18日,记者以网店开办者身份体验了一把网店执照的注册流程。在拨通了12315的工商部门投诉热线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店执照应去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当记者问及是否是强制性时,工作人员很肯定的回答“是”。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万达广场的朝阳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向记者发放了一份《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并告诉记者:“先去当地居委会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这一栏盖章,还要粘贴房产证复印件,办完这两条再来办理其他手续。”
  记者随后又来到朝阳区某小区居委会开具相应的居委会证明。“这个东西太麻烦,你是第一个办的!” 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与居委会工作人员谈话中,记者得知,只有拿到四周邻居全部同意的签字后才可能拿到居委会的相关证明。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网络卖家大都在家里做生意,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其登记注册按照《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需要提交房产证,以及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据记者了解,尽管有部分网络买家幸运地拿到了房产证,或是在自家住房开展经营,仍还有不少人被挡在了证明文件上。因为目前各处居委会的要求并不相同,有的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居民签字即可,有的则要求整栋楼居民都要签字并公示,有的则直接拒绝。

网店新规何去何从

  近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而对方的回答则是“过一段时间将会有统一的消息发布”。
  网友的强烈反对以及专家的质疑同工商部门的沉默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沉默不代表没有变化。在《意见》发布伊始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候,工商部门的有关领导向媒体表示:网店办证属于自愿原则,不会强制实施。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但是近日记者在工商部门口中听到了“强制性”这样的词语。这是否表明工商部门在表面沉默的背后已经打算硬性推行?答案我们不得而知。
  上海作为经济发达的大城市,网店卖家数量居全国首位。上海工商部门对这一问题曾这样回答:C2C网络店家是“玩家”,不是“商家”,就和路边摊贩一样,小到不足以称其为“商人”。但将来总有一天还是要规范管理的,现在还不必着急。至于“在网上买东西要不要受到保护”,让人民群众自己投票决定。如果大家认为在网上买东西无所谓,网上的假冒伪劣很少,那么我们就不处理。

质疑声浪未停息

  “网络没有地域,更没有国界,把传统的管理方法简单地延伸到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无论在执行上,还是在界定上都存在很大问题。”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而国内著名新经济专家姜奇平也曾这样强调,国内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起步期,对它的发展应该多鼓励,多扶持,目前不宜过早加以严格规范。
  两年前刚从大学毕业的孙先生,求职遇挫后自己搞网店做老板。虽然利润较低,但靠着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诚恳的服务态度,如今也是淘宝上小有名气的五钻商户,每个月能赚3000多元。
  然而一见到记者,他就大吐苦水:“如果要办照缴税的话,首先我的房子就由民用变成了商用,水费将由原来的民用每吨0.6元上升到商用的每吨2元,电费从原来的0.48元涨到0.88元,一个月下来水电费要比原来多支出一倍多。看这个森海的耳机,我进价60元,挂64元卖,价格再高的话就卖不动了。”
  除了孙先生这样的专职店主受到冲击外,许多学生店主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小蒋是个大学生,平时也经营卖游戏点卡的网店赚点零用钱,他对记者说:“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但我现在住在学校宿舍,根本没法提供。”
  据了解,在2万多个网友参加腾讯科技关于网店办照的调查中显示,80.18%的网友反对网店新规的推行,只有13.81%的网友表示支持。而另一网站发起的“您是否会因网店卖家拥有执照而增加对其信任?”参加调查的1万多人里,有9000人选择了“不会”。一边倒的声音掩盖住了那些愿意办照缴税的网店大户和工商部门对于《意见》实行的美好初衷。“没办法,这就是中国电子商务的现状,你不能对一个刚刚起步的孩子要求太多,这个规定的实施肯定对16万北京卖家产生影响。”一位从事书籍销售的网店卖家对记者说。

背景链接

国外怎么管网店

  英国:网店必须实行实名制

  2002年8月,英国《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明确规定商家要交税,并且商家必须在其网站上标注以下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包括电子邮件在内的联系方式;工商税务注册号码;上级监管部门详情;所属行业协会详情;企业增值税号码等等。此外,网上商品价格必须标明是否含税和邮寄费。

  新加坡:政府牵头保障安全

  在新加坡,政府很早就将网络购物的管理纳入法规政策的范围之内。2003年,新加坡政府被世界经济论坛评为全球三大“电子政府”之一。新加坡政府最早于1996年提出“电子商务温床计划”,又先后于1998年和1999年制定并通过了《电子交易法案》和《电子交易(认证机关)法规》,消除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障碍,并确保网上交易者获得全面、安全和高质量的服务。
  为了使企业和消费者能放心安全地进行网上交易,新加坡政府还引导企业参与安全协议的制定推广,以及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

  德国:网上购物受到监管

  德国网上商店有两类。一类是专门做网上交易的商店。这类商店可通过电脑指令从生产厂家或流水线上直接发货,因而可以大大降低销售成本。另一类是普通商店的延伸。也就是说在做好商场销售的同时又开辟了网上商店。
  德国网上消费安全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管制。2000年,德国颁布了专门针对网上购物的法规,对销售商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人们网上购物的担心。二是消费者保护协会的保护。德国消费者协会的一大特征是具有官方背景。德国消费者协会都挂靠在各级政府的名下。

  相关稿件
· 及早适应网店新规 2008-08-12
· 电子商务新政惹争议 网店监管难题成焦点 2008-08-07
· 网店最需要公平公正的行业规则 2008-08-06
· 网店新规不能成为创业的紧箍咒 2008-08-06
· 网店新规迟早还会推行 200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