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
当商业银行信贷增速趋缓,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必然攀升。记者最近在温州采访发现,随着利率不断上涨,民间借贷“暴利化”的特征越来越突出,有关方面对于加强民间借贷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日趋活跃的民间借贷
用“此起彼伏”来形容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的关系可谓是相当贴切。今年1至5月份,温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增加243.17亿元,同比少增143.9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少增139.63亿元。贷款增量的下降导致部分中小企业资金趋紧,而各家银行调整信贷结构,更加剧了中小企业资金供求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将融资渠道转向民间融资。
有关调查表明,由于企业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和辖内丰富的民间资本,共同推动了温州民间融资的持续活跃,据估算,在温州企业营运资金构成中,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民间融资三者之比,2006年为60:24:16,今年已经达到54:18:28。
据监测,2007年初温州民间融资平均月利率为9.17‰,2008年1月份平均月利率已达到11.77‰,6月末已达12.25‰。少数短期拆借的资金利率更是达到30‰-50‰,远远高出银行贷款利率,如乐清市部分中介机构融资按照天数计算,每天每万元收取利息20元甚至30元,折合月利率为60‰-90‰。
记者了解到,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和经济形势变化的作用,近期温州民间借贷出现的一些新变化值得关注:一是公开化;二是规范化,民间借贷进一步走向契约化,程序已在不断规范;三是组织化,一些机构和自然人为牟取利益,专门介绍民间借贷赚取手续费,从事借进贷出赚取利差;四是暴利化,由于一些中小企业对民间借贷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进一步抬高了借贷利率,民间借贷的暴利性随之增加。
客观分析民间借贷的“两面性”
温州当地普遍认为,现阶段通过民间借贷筹集的资金用途,主要还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温州400户民间借贷监测点的监测,每月民间借贷发生额中,约有80%用于生产经营。从行业分析,民间借贷的投向具有较强的逐利性并与地方经济结构相关,如温州对外投资煤炭金属采矿等都是民间借贷的重点行业,当地有一定特色的造船、陶瓷、泵阀、海运、汽摩配等十几个行业也均存在民间借贷。
由此可见,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应予肯定。民间借贷活跃,可弥补国家投入不足,支持经济发展,温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充分见证了民间投资活跃对地方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民间借贷的活跃,可强化居民投资意识,使社会闲置资本增值保值。不断增加的获利资金也促进了本地商品流通速度的加快,改善了居民物质文化生活。
但是,随着民间借贷进入“暴利化”时代,其负面效应也越来越大。当前民间借贷已呈现出组织化趋势,一些机构和自然人为牟取利益,专门介绍民间借贷赚取手续费,甚至直接借进贷出取得利差。这类中介机构有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及“抬会”等。到2007年末,温州市共有注册登记的担保机构239家,但与银行建立担保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46家,仅占19.25%。
民间借贷可能引发的问题也是很明显的。一是民间借贷投向缺乏引导,盲目追求短期效益。当前民间借贷的投向偏好收益高、回收快的投资项目,这一类的投资行为往往只关注资本的快速膨胀,忽视分析投资项目的政策背景、社会影响,也缺乏交易行为的正规手续。二是小企业资金紧张加剧,影响民间借贷资金安全。三是潜伏风险隐患,诱发金融“两非”(非法集资、非法放贷)。
此外,有专家认为,从长期讲,如果民间借贷行为演变成一种群体性的社会游资行为,将影响冲击本地经济的稳健发展,同时也影响温州本地企业的实业投资和行业竞争力,对地方经济金融的不利因素将在3—5年内逐步显现出来。
需迫切解决“没法管”的问题
记者采访中获悉,最近一段时间,温州银监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引导,并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为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当地银监部门专门印制《抵制非法集资和防范投资风险知识宣传手册》,在公共场所开展实地宣传、发放手册。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提出,民间借贷的最紧迫问题在于“没法管”,既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来管,也没办法来实施监管。“民间借贷都是暗中操作的,不出问题没人知道,一浮出水面估计就有大问题了。”
温州银监分局为此提出,要实现有序监管民间借贷,就必须解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问题:
一方面要推动民间借贷立法。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规定不够明确,建议通过出台《民间借贷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对民间融资行为加以管理引导,促进其规范发展。同时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监测通报系统,做好预警和预案,并适时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另一方面还是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要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开发符合企业、公众需求的金融理财产品,正确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正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