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财五大要点获得“实惠”
    2008-07-18    作者:薄志红    来源:市场报

  如今,随着人们防范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欢把钱花在保险支出上,让保险做自己生活的“保障器”。但是由于他们不太懂得保险里面暗藏的一些“秘密”,他们虽买到了保险,得到的却不是最经济、最实惠,没有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险的效能。究竟投保人怎样才能获取到更大的“实惠”呢?下面就列举买保险谋取最大“实惠”的五要点,以供参考:

要点之一:投保尽量“从一而终”

  对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来说,对于自己的固定老客户,他们都会给予一定的保费优惠。这样一来,对投保人而言这是保险公司对自己的一个“利好”政策,只要投保人能够固定一家保险公司作为自己保险代理单位,自己就会得到一定的实惠。因此,就投保人来说,如果其需要的保险品种,在各个保险公司区别不大时,投保人就应“懒”一些,只挑选在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这样一方面投保人会减少“转移成本”,即投保人重新花费在定位保险公司的精力和时间,另一方面还能获得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费优惠。真是一举两得,投保人何乐而不为呢?

要点之二:支付方式选实惠

  相对于保险产品来说,很多的产品在支付保险费的方式上,既允许投保人趸缴,也允许投保人分期缴。究竟哪种方式对于投保人更实惠一些,这需要看投保人的具体情。在一定的假设和预期下(对投资收益率、死亡率等),保险费的两种缴费方式对保险公司是无差异的,但对投保人来就不一样了,投保人只有通过细算账后认为哪种最经济才应确定选哪种保费交付方式。如何算账呢?这里有个技巧,比如说,假设投保人投保某个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其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为 3%至5 %,而自己投资比如银行存款的收益率仅为 2%,那么投保人就应该选择趸缴,这相当于免费地获得了保险公司专家理财的能力。同时也可以简单地对缴费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例如,同一张保单,既可以趸缴 1万元,也可以每年初缴2200元,5年分期交清。后者相当于在5年后多缴了 1000 元,也相当于平均每年大约 5%的收益率,如果投保人的投资收益率要高于 5%,那选择分期缴费无疑是对的,否则就应该进行趸缴。

要点之三:退保不能马虎

  现在很多人购买保险时,由于考虑不周,过后遇到特殊情况后,便不顾后果就肆意进行退保,其实这样做完全是在浪费自己的钱财。对于保险购买人来说,他们购买保险后,其都会发生一大部分的费用支出,这就相当于保险购买人为获得后期的服务而已经提前支付了保费,如果保险购买人提前退保,相当于他虽然已经花了不少的钱,但是却没有得到保险带来的足够的好处,一般而言提前退保对投保人都会是一笔很大损失,有时甚至只能拿到当时最初投保时的 2/3 的资金。因此说,投保人在退保时不能有丝毫马虎,一定要慎重对待,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退保。

要点之四:做出正确判断

  有时保险公司会在投保人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因此,投保人在出现某些情况时,就需要进行比较,通过正确认定他们之间的收益关系,然后做出最有利于投保人自己的决策,以尽量去利用保险公司的所有优惠条件。例如:在车辆险中,保单中常常会出现如下的类似规定:当投保人在当年度没有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可以在下一年度续保时享受一定的保费打折优惠。鉴于保险公司这种优惠,投保人如果当年发生了保险事件,就需要考虑,究竟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合算呢,还是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自己享受保险公司的保费打折优惠合算。针对这种情形,投保人就需要做行出简单比较判断,从而在两者之间进行取舍,把最有利的留给投保人自己。

要点之五:积极进行保险索赔

  有些投保人虽然购买了保险,可是当自己出现保险事件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他们却很是犹豫,不敢向保险公司索赔,从而白白的浪费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其实,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如果签订了保险合同,在法律的地位上两者是平等的,并且一旦即使在索赔的过程中发生一些相关的费用,保险公司多数也都会对投保人给予补偿。因此说,投保人在出现保险事件后千万不能畏惧保险赔偿,相反,还应该积极找保险公司及时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当然,投保人也不能凡事都向保险公司索赔,提出“无理”要求,甚至向保险公司进行欺诈,如果这样做反而会侵害到投保人的利益。一则,投保人会因此而付出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二则,这会因投保人自己的“不法”行为,导致自己形成保险欺诈,不仅自己最终得不到赔偿,甚至自己还要得到法律的制裁,这又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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