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促塑料行业加速洗牌
    2008-06-24    作者:刘扬 钟笛 刘玲玲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8年6月1日,被称作“限塑令”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正式实施。自此,商家不得无偿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塑料袋“免费时代”一去不复返;自此,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目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给我们带来了“一场消费习惯的革命”,也加速了塑料生产行业的“洗牌”,同时,它对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样意义非凡。

塑料袋年消耗160万吨塑料

  “塑料袋使用情况对能源、资源以及环境还是相当有影响的,”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分析,两个人每天至少要用掉1个塑料袋,每天用于生产超市的塑料购物袋需消耗石油至少1300多吨。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超市节能情况报告里指出,每年超市的塑料袋用量在40万吨左右。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对超市以外的百货商店、菜场、水果摊也做过统计,其用量大概是超市的3倍,这两项加起来,仅塑料袋一项每年就要使用160万吨的塑料。
  去年末,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国内首部《超市节能问题报告》显示,我国快速消费品零售全行业每年消耗的塑料袋数量约为500亿个。仅广州一地,每天产生的塑料袋垃圾就近2000万个。据测算,目前我们国家每年随着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的废塑料占填埋垃圾重量的3%—5%,其中大部分是塑料袋。
  李静表示,“限塑”,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一种共识。

“限塑令”并不是“禁塑令”

  专家表示,“限塑令”并不是“禁塑令”。“限塑令”绝对不是惩罚、补偿抑或赔偿机制,而是一个引导、调理机制,其出发点就是希望通过价格调节引导大家少用一点薄塑料袋,多使用可回收、可降解的厚塑料袋甚至改用环保布袋,从而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意识。
  “实行有偿使用,这其实是将原来的‘隐形收费’变为‘显性收费’,”李静表示,让消费者自己付费有利于避免过度滥用塑料袋,减少塑料袋使用量,同时提高消费者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对于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李静指出:“这种塑料袋,一个是强度、耐用性非常不好;另一个就是它可以随风到处飘。大家感官上觉得白色污染很多,大部分都是这种塑料带来的污染,我们从它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上禁止了,从源头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基于卫生和食品安全的考虑,用于装盛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及连卷袋不纳入有偿使用的范围。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门晓伟表示,有偿使用的购物袋强调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对于商家会不会借塑料袋有偿使用措施来赚钱,门晓伟说,这种说法没有什么根据,实际上大多数商业企业更关心的是有的企业定价比他们低,造成顾客的流失。

国家采取措施全方位推动

  李静介绍,在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里第6条要求,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同时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限制塑料购物袋生产使用工作负责,同时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部门以及质检总局制定并出台了相关标准,深入推进塑料购物袋限售限用工作。6月1日前,包括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旅游总局都对每一个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的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和贯彻落实,科技部门也加大对废塑料处理技术开发利用。财政、税务也制定了一些抑制塑料袋污染的税收政策。从这方面,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全方位推动。

关键要有好的替代产品

  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并不表示完全禁止对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各项标准和办法出台的目的就是要适当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就是号召循环利用,并鼓励使用替代品,对此,门晓伟表示:“比如你再把竹篮子、布袋子拎起来,我们只是提示你少用塑料袋,因为塑料袋会给环境带来危害。”
  要想让塑料袋的危害降到最低,关键还是要有好的替代产品,国家加快对替代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例如采用降解产品来替代垃圾袋,加快淀粉基完全可降解的产品的研究等。
  替代产品在有一定市场空间和竞争力的时候才会发挥重要作用。我国这方面的企业规模较小,而且产品很有限,国内市场价格相对于比较低廉的传统塑料价格没有竞争力,因此,这项工作也正处于积极探索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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