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车伟:莫误读新《劳动合同法》
    2008-04-28    作者:高迪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激起广泛的社会争议。出于种种误读,一些企业视《劳动合同法》为洪水猛兽,千方百计规避;也有些人批评《劳动合同法》矫枉过正、对劳动者保护过头,认为这部法律会严重损害中国经济增长的基础。那么,《劳动合同法》到底会对就业和经济发展有着怎样的影响?就此,我们专访了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

对这部法律不要误读

  问:很多人担心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会导致严重的失业,您怎样认为?
  张车伟:这是一种危言耸听的说法。我国目前就业形势稳定,失业率稳中有降,失业最严重的时期已经过去,同时,随着每年新创造的就业岗位不断增多,生产部门中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状况不断加剧,《劳动合同法》有利于缓解当前很多地方出现的“民工荒”,不仅不会造成严重失业,而且更有利于提高就业的稳定性。
  劳动关系脆弱和不稳定所导致的是就业的非正规化趋势,这是当前劳动力市场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劳动合同法》鼓励建立稳定和长期的劳动关系,不仅会减少劳动者找工作的成本,也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机制。同时,《劳动合同法》专门规定对由用人单位提供专项经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员工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当前社会上存在着对《劳动合同法》的严重误读,迫切需要澄清误解,统一认识。《劳动合同法》已经通过并开始付诸实施,意味着全社会已经形成共识,当务之急是如何执行。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面临的问题非常多。首先,执法力量不足可能难以保证《劳动合同法》得到有效执行;其次,迫切需要完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加快劳动仲裁制度的建设步伐;第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都亟待加强。
  当然,一部法律的真实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刚刚开始实施,实际效果同样需要实践来检验和评判。

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问:我们该如何理解新《劳动合同法》出台的意义?
  张车伟:从劳动力市场角度来看,我国过去一直面临着所谓的无限劳动供给,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决定了劳动者收入难以增长,劳动者工资增长缺乏客观基础。同时,我国一直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制度和法律缺失,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国劳动供求关系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劳动力需求增长强劲,经济增长的就业效应不断增强,沿海地区和部分行业连续多年出现劳动力短缺,劳动力正从无限供给走向有限剩余,这就为实施《劳动合同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客观基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可以说恰逢其时,符合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同时,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也具有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作用,它的实施将会有助于校正初次收入分配的市场失败,有利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不会损害劳动力市场灵活性

  问:《劳动合同法》是否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僵化?
  张车伟: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是保持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计划体制的“铁饭碗”被打破,逐步实现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保证了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确,我国劳动力市场因改革不彻底仍存在着对部分人群的过度保护问题,但更主要的问题是缺乏对劳动力市场的保护。因此,我国的改革方向则需要在保持灵活的前提下增强安全性,这就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基本保护。
  劳动者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对劳动者的最基本保护,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劳动合同法》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鼓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使用,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铁饭碗”,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本质区别,仅仅意味着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确定,并不意味着不能解除。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会导致劳动力市场僵化和“养懒人”。

不会增加守法企业劳动成本

  问:有些人认为实施《劳动合同法》会大大增加企业劳动成本,导致企业倒闭和外资撤离,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会因此丧失。您对此有何看法?
  张车伟:事实并非如此。从《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来看,实施法律会从三个方面影响到劳动成本:一是裁员的经济补偿,二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三是违法成本。
  对大多数很好执行《劳动法》的正规企业而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并不会带来劳动成本的额外增加,相反,因为新规定了对高薪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封顶,还会使这类企业的劳动成本有所减低。当然,对于那些过去不执行《劳动法》的企业来说,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劳动成本大幅度增加也是不争的事实。
  具体来看,实施《劳动合同法》后,除了违法成本大大增加外,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裁员经济补偿还会使劳动成本增加30%—40%,这对那些靠逃避法律责任和义务为生存手段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严重打击。但是,遵守法律是市场竞争的基本前提,《劳动合同法》消除不守法企业的“超额利润”,是一种对正规守法企业的保护。对于守法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不仅不会削弱其竞争力,而且还将给这些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相关稿件
· 新《劳动法》促使企业“精挑细选” 2008-02-25
· 甘肃:新劳动法促使春季人才招聘出现"井喷" 2008-02-25
· 力保劳动就业须有劳动法律服务的创新 2008-02-15
· 有效实施劳动法政府可以做更多 2008-02-14
· 返乡途中学习劳动法规 200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