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23日)公布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到8.01万亿元。其中,净资产总额为5.31万亿元,占全部国有净资产总额的35.14%。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胡静林指出,要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财政部拟从2009年度开始,将新增资产配置纳入当年部门预算,进行专项审核。财政部还将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和资产预警信息系统,控制资产运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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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图片 | 固定资产占比过半
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单位类别看,行政单位占25.63%,事业单位占74.37%;从级次看,中央占15.24%,地方占84.76%;从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占37.75%,固定资产占52.19%,对外投资占2.14%,无形资产占1.09%,其他资产占6.83%。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18万亿元。从单位类别看,行政单位占28.07%,事业单位占71.93%;从级次看,中央级占15.18%,省级占26.19%,地市级占21.20%,县级占30.18%,乡级占7.25%。 此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具体涉及150个中央部门和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共计67.2万户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胡静林表示,通过此次资产清查,了解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全面核查了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财产和债权债务以及人员状况、收入来源、支出结构等基本情况,并实行固定资产电子信息卡片登记制,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
管理体制将完善
胡静林指出,通过资产清查,也发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账实不符,存在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二是人均资产相差悬殊,不同地区、不同级次、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资产配置水平差距较大;三是资产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无偿出借等现象较为普遍,资源整合、共享共用水平较低;四是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一些单位存在资产处置不按规定程序报批、往来款项长期得不到清理、对外投资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五是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部分部门、地方和单位没有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不够明确。 胡静林表示,财政部门作为各级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今后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体系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