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场没零钱私印代金券找零
    2008-01-21    作者:林晓丽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讯 零钞紧缺,用糖果替代找零的不合法方式已多次被媒体曝光。但是,近日记者巡城发现,有商场竟将部分高额商品的收费四舍五入到“元”,也有的商场用起了代金券。对此,广州市消委会表示,商场缺零钞责任在于自己,不能转嫁给消费者,没有零钞时应该让利给消费者,而不能多收一分钱。

199.6元 商场收200元不找钱

  陈小姐告诉记者,上周末她到某老牌百货店买服装时,由于自己有该商场的会员卡,打了折后是199.6元。“但是当我拿出200元后,收银员二话不说就扔了收据给我,并没有找钱的意思。我开始还以为是找漏钱了,就向收银员提出。殊不知,收银员还理直气壮地表示:现在零钞紧缺,商场规定收银只收整数,到角币时就要四舍五入。”陈小姐奇怪:“这分明是变相多收费嘛。虽然4角是小钱,但商场擅自不找钱,也没有任何解释,我觉得不合理。为什么商场没有零钞就要我们来买单呢?”
  无独有偶,几天前,市民胡先生在白云区一家名为“多×福”的百货商场购物,收银员找钱时以“没零钱”为由,拿糖果代替,胡先生坚决不要,孰料对方又拿出两张私印的代金券,上面还盖着百货商店及商店经理两个章。胡先生感到不解,百货商店能私印代金券来代替人民币吗?而且这些代金券在其他地方不能用,只能回到这个商场消费。

商场解释:顾客不会在乎几角钱

  昨日(20日),记者致电上述某老牌百货店的负责人任经理,任经理解释:由于商场零钞较为紧缺,商场从今年元旦起试行对场内的服装、家电、金饰等高额商品的收费实施最低以“元”为单位,角、分全部四舍五入,目前这些商品的收银机全部作了相关的设置。
  “如果4元多的商品收5元,顾客肯定不接受。但高额商品,原价也已经没有‘角’了,打折后出现‘角’,顾客应该不会在乎几角钱,何况经过打折已经便宜了起码十几元。目前也是处于试行阶段,大部分顾客都表示可以接受。不过,如果顾客有异议,我们都会按实价收费。”任经理表示。

消委会表态:没零钱就应让利给消费者

  广州市消委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陈才兴指出,商场擅自四舍五入角币违反了人民币流通的相关规定,因为国家规定这些零钞是流通的。
  而在消费者不同意用实物代替货币找赎的情况下,商店使用私印的代金券找给顾客,也属于违法行为。因为相关法规规定,除了中国人民银行以外,其他单位不能私自发行代替人民币流通的印品。
  陈才兴表示,商场正常经营,就必须储备充足的角币、分币,如果角币、分币不够,那应该立即想尽办法补足,如果一时筹集不到,要向消费者作解释,并有相关的补救措施,措施还要有利于消费者,如199.6元,商场如果没有零钱,只能收取199元,而不是200元,“因为毕竟责任是在商场,不能将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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