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电力瓜分“647项目”主体
    2007-12-25    作者:张艳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昨天(24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宣布,647万千瓦发电资产(俗称“647项目”)已确定转让给七大公司,其中大部分被五大发电集团获得,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权转让签字仪式已于23日在北京举行。这标志着647项目变现工作的主体任务已经完成。
  所谓647项目,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时遗留的两块资产之一,变现所得将用于补充电网建设资本金和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647项目共涉及8家电厂,其中6家为国家电网下属省级电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家为全资子公司。
  记者了解到,与公开拍卖920项目不同,647项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变现,主要出售给7家发电企业,除了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中央五大发电集团外,神华集团以及湘投控股等企业也受让了647项目部分特殊资产。
  对此,国家电监会表示,考虑到647项目资产涉及企业数有限且均为全资或控股股权出售,综合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因此对受让对象进行了限定,优先考虑了上述企业。647项目的定价,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参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考虑控股权溢价等因素,溢价出售。
  对此,电监会新闻处人员解释,因为最终还需要管理层的确认,所以价格目前没有最终确定。考虑到电厂明年的安全生产,以及生产经营计划的安排,所以先移交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权,资产交割还需要最终得到相关部门的最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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