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进军我国医药行业将受限制
    2007-11-16    陈丽娟    来源:《国际金融报》2007-11-16 第07版
    今后外商投资我国药品批发、零售、配送等医药流通领域将受到限制。
    12月1日,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实行,此目录对备受关注的外资进入医疗机构方式也作出明确规定,将只能以“合资和合作”形式进行。而大部分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依然对外资持鼓励态度。
    新《目录》中规定,药品的批发、零售和配送产业对外商投资有一定限制,并强调“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由中方控股”。但目前,国内已经有几家大型的药品流通企业与国外的资本已展开了全面合作。
    “因为还没有看到相关配套的解释性政策出来,也不知道这些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已有的合作是否会受到影响。“九州通集团方面向告诉记者表示。而广州医药合资公司则认为:“限制的范围应该只是不许外资控股,合资合作应该是不受影响的。”
    针对新《目录》中限定“医疗机构投资仅限于合资和合作”,业内人士指出,这个政策短期内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加上还没有一个相关解释性的配套细则出来,“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都会放慢进入的脚步。”
    越来越多的外资看好中国医疗行业。国外媒体报道,目前有近600亿美元的资本在关注中国的医疗市场。但随着此次限制政策的即将施行,这些资本进入的步伐必然有所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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