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加大社保资金筹集和投入
    2007-10-17    张竞怡    来源:《国际金融报》2007-10-17 第02版
    昨日(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通知(下称《规划》),《规划》为上海社保提出了全面而细致的目标:“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实现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有新的发展,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具体来说,到2010年,上海“城保”、“镇保”、“农保”等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150万人左右。到2010年,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对市民基本全覆盖,市民享有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人数的比重达到98%左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350万人左右,覆盖面不低于90%。到2010年,上海要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重点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到2010年,力争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左右,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到80%,劳动保障监察主动监管比例达到50%。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总人数达到35万人,占上海市户籍老年人口比重的10%以上。到2010年,市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平方米左右,住房成套率达到95%。
    《规划》认为,上海的“十一五”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面临着三大挑战。一是市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不仅体制内人群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需要进一步改善,而且解决体制外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已经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发展。这将对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带来巨大压力,而且也将对上海市的养老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三是城乡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加快。为此,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进而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已成为“十一五”时期上海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要努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上海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在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时,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出发点和衡量绩效的重要标准。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市与区县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面的责任。
    上海政府还将加大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力度。通过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政府公共财政要重点对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做实个人账户、提高养老保障待遇以及社会救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进行保障,同时还要确保对上海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宣传的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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