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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6 邹靓 唐真龙 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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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上周五央行、银监会就“第二套住房”定下三点基调之后,已有多家银行先后明确房贷细则。而从最新公布的光大银行调整个人贷款相关政策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施办法与“三基调”有些许出入。一股份制银行权威人士称,由于五大行之外的银行所占市场份额与之不能同日而语,“中小银行最后出来的细则可能更具有灵活性”。 记者从上海多家中资银行了解,目前仅有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明确公布了房贷细则,建行、华夏均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而交行则已有总行下达最新指导意见,兴业银行细则正等待行领导签批。 继上周光大银行总行率先出台新房贷细则后,昨日,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推出了地区新房贷执行办法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了调整。据悉,光大上海分行的新房贷细则跟总行的细则大体上一致。对于第二套房的借款人以个人为单位,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只是在对待第三套住房的政策上有些差别。 而光大上海分行则规定:第三套住房贷款利率应按照不低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15倍执行;第四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应按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2倍执行。 同时,交行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目前交行总行新房贷细则正在制定之中,预计这两天就会出台。不过记者从交行内部权威人士口中得知,对于第二套住房,交行规定房贷首付款比例将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将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交行还特别规定,“利用循环消费贷款和个人综合授信额度等非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也属于利用银行贷款购房套数”。 兴业银行零售银行部相关人士则确认,该行将执行“对申请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的,其贷款首付款在前一套基础上每增加一套首付比例增加5%,贷款利率在前一套基础上每增加一套贷款利率上浮比例5%”。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仍未就房贷新政做出最终解释。仅从已公布或分层级公布实施细则的商业银行来看,中小银行的做法并不完全与监管部门的“三基调”相符。一即将制定并发布房贷实施细则的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在市场份额上,其他股份制银行与五大行无法相提并论,因此最终出台的房贷政策可能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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