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5日电
“工行小额账户管理费不会取消。”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一位相关负责人这样回应此前人们对“工行小额账户管理费或将取消”的猜测。
工行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新章程将于11月1日正式生效。新章程第六条规定,持卡人可持牡丹灵通卡办理本外币的活期、定期存款业务。
北京律师董正伟日前对本报记者称,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针对活期账户的收费项目,而银行卡将具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功能,是定期和活期账户的集合体,这意味着挂着灵通卡的活期账户一旦办理了定期存款业务,将无法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按照11月1日这个新章程生效的提起算,银行卡到那时将面临取消‘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时间要求。”他说。
据了解,自2006年6月21日起,工行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不含)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按季度收取账户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一个账户每季度收3元,每季度末月21日为固定收费日。
今年5月,律师董正伟向北京西城法院起诉工行,要求撤销银行关于银行卡的年费、账户管理费、工本费、取现费、密码挂失费等费用。董正伟还认为,对日平均活期存款不低于300元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费,就是变相地把活期存款变成了定期存款,而银行支付的是活期存款利息,这是个法律欺诈手段。
工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杨勇革处长咨询该行银行卡部门后告诉记者,取消账户管理费的猜测不准确。他表示,虽然牡丹灵通卡通常挂在活期存折下,11月1日以后灵通卡也可以办理定期存款业务,但客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后,灵通卡下将生成一个定期业务子账户。
杨勇革说,一张灵通卡下可以有若干个子账户,可以有专门发工资的工资账户,还可以有日常消费用的基本账户,也可以有用来交各种费用的子账户。11月1日以后,工行将只对银行卡下符合标准的日常消费用基本账户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
他强调,与储户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11类账户,肯定不会在收费范围内。这些账户包括理财金账户中的活期账户、牡丹交通卡账户、用于偿还个人贷款的存款账户、代发低保存款账户、代发社保存款类账户、代发工资账户,以及用于批量办理代扣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的账户等。
此次工行发布的新章程中列举了包括年费、挂失手续费等10项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中取消了董正伟起诉范围内的工本费等费用。
“工行以章程修改的方式默认了我的诉讼请求,这是一个自我反省过程。”董正伟同时表示,他向银监会提出撤销《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银监会也正在开始征求意见。
工行牡丹灵通卡新章程仍然保留了争议较大的银行卡年费和跨行取现手续费。董正伟认为,虽然章程条款上有改动,但银行收费项目仍然不合理。
工行牡丹借记卡新修订章程中规定,境内跨行ATM取现手续费可调整为每笔2至4元。杨勇革表示,新章程只是规定工行有权按每笔4元收取境内跨行ATM取现手续费。但11月1日新章程生效后,工行仍将继续执行2元/笔的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文件规定,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
董正伟认为,跨行交易费最高可收到3元/笔,如果提至4元/笔,银行就是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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