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实行"两票制"
    2007-08-31    林洁 孙向阳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 一种出厂价仅为10元的药品,经过流通公司变成20元,到省级经销商变成30元,再到开票公司变成40元,其后的配送公司、医院等环节,更是层层盘剥,层层加价,到患者手里同样的药可能就变成了100元。近日,在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两票制”论坛上,来自医药行业的各方代表都提到了高价药的高价“秘诀”。
    “要降低药品价格,让老百姓受益,就要砍掉这些多余的中间环节。”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寿生说,广东在2007年的药品阳光采购中首创的“两票制”(即从医药厂家到药品配送入院,只需经过厂家——独家配送商——医院这两个环节,中间只需开票两次),就极大地压缩药品在流通环节中的附加成本,有效地实现药品价格的下降。
    对于“两票制”,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李建华说,“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从而挤掉药品价格中的水分,在保证厂家和医药公司利润的同时,也能使老百姓得到实惠。
    李建华还指出,“两票制”除了它的“砍价”功能,还理顺了药品流通程序,有利于保证药品的质量。药品的流通环节过多,一旦药品在流通使用中出现不良反应,不能及时做到产品追溯。减少环节保证及时追溯,这也就对药品质量提出了硬性的要求。
    广州中医药大学新药开发研究中心梁志伟教授说,“两票制”有它的优点,但它不是尽善尽美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梁教授指出,“两票制”的实行使大包商(代理商)被边缘化,原来围绕大包商的利益和风险就被转移,那么在两票制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包括利益的重新分配,不规范行为的风险转移,配送体系的重组在内的各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的手和市场的手,共同协调解决。另外关于生产商、配送商和医院之间的欠款回款摩擦也不可忽视。
    张寿生介绍,2007年的药品阳光采购方案中首创的“两票制”,今年并没有完全要求各地执行,对地级市一二级经销商的数量没有做出具体的限制,但在明年的采购方案中将会明晰“两票制”的细则,政府也会监督其执行过程,使“两票制”得以全面实施。
    据悉,药品阳光采购2008年初步讨论方案已于8月16日网上公布。根据初步方案,凡珠三角有条件的城市,都必须执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以尽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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