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上海浦东新区12个街道的工作人员不用再四处奔走招商引资了,他们可以集中精力抓社区就业、社区养老及改善综合环境等社会事务。浦东新区在街道层面实现了转变政府职能,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开始从“精兵”层面深入到“简政”层面。
2006年5月,浦东新区开始在东明路街道和浦兴路街道进行完善社区建设与管理财政保障机制改革试点,明确试点街道主要承担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相关经费由新区财政给予保证。
过去百姓有了急、难、愁事,街道没有财力只能干着急。东明路街道的凌兆区域公共设施严重老化,街道经费有限,只能每年改造一两个居民区。成为试点街道后去年一年就完成了10个居民区的上水管改造,并为19个居民区安装了空调滴水管,为6个小区进行了污水管整治。浦兴路街道的7320户居民也一举改善了居住环境。
2007年4月,浦东新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协调作用的若干意见》,明确街道办事处不再直接从事招商引资活动,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浦东新区副区长过剑飞称这一改革让街道干部能“一门心思做好社区服务与管理,使街道办事处为民办事的基本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年来的试点工作实现了街道职能转变的既定目标和街道基本公共保障均等化,保证新区居民能平等地、均衡地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为进一步推进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与此同时,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也在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油”。如新区财政部门制定了财政绩效预算管理等四项办法,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通过制度化确保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浦东新区区长张学兵说,今后还会在更多的事情上“听政于民”、“问计于民”,例如制定推进街道预算民主理财管理办法,通过社区代表会议、社区事务协商会等形式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参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多地用在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上,用在为民办实事上。
这一切,使浦东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进了一大步。根据《关于加强街道社区管理与服务财政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薄弱街道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基本保障水平后的财力不足部分,由新区(包括功能区域)给予全额补贴,预计每年将增加对街道投入2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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