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昨日(16日)联合公布2007年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申报指南,并首次明确政府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引入风险投资的模式。 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项目也被称为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是指政府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支持的创业风险投资项目。 《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若干要求(试行)》指出,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支持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申报单位应为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 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既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推荐,也可以由经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招标确定的受托管理机构推荐。 经筛选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提出拟支持的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建议名单及资金初步安排意见送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股权谈判,与项目单位签订投资协议,并提交调查报告和项目投资协议。 之后,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批复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确定国家投资额度,确认项目的受托管理机构和项目投资协议等。批复的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纳入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计划。国家安排资金可一次承诺,并按照项目投资协议分期到位。 《申报指南》指出,国家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将重点支持在集成电路和软件、通信、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信息增值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新型药物、新材料、节能环保等9类基础行业中从事研发、设计、生产和服务的相关项目。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文件首次明确了政府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引入创业风险投资的模式,并强调“国家资金在被投资企业中原则上不控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