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渐露曙光
    2007-08-16    万晓娟 庄屿瑞 卢金婷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07-08-16 4版

收入多了,风险小了

  数据显示,加入各种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一般农户收入通常高出20%以上,有的高出30%以上甚至更多,同时各地的专业合作社还极大解决了农民就业的问题。
  “我们每天的销售量是3万多只,尤其是在天津的饭店里,10只鸭子有8只都是我们合作社的。”北京房山区琉璃河镇宏利肉鸭养殖合作社社长孙洪立很自信地笑着说。就是这样一个合作社,带动当地以及周边11个乡镇共50多个村700多农户从事肉鸭养殖,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1200多人,使户均收入增加2—3万元。
  北京金北联红小豆专业合作社在房山区建成了7万亩出口标准化生产基地,普及红小豆高产栽培技术,实现年出口1.2万吨,创汇600万美元,带动2万种植户累计增收1500多万元,使红小豆种植成为北京房山区农业生产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为了消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各地合作社还为农户建立了保险机制。
  宏利肉鸭养殖合作社的风险保障基金由区政府、合作社和农民共同筹款,“肉鸭在饲养过程中由于疾病死亡造成的损失,由风险基金给予饲养户补偿,确保大家的利益。”社长孙洪立说。
  北京金北联红小豆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建立了风险保障体系——农业互助保险,确保农户“丰年也安然,歉年也安然”。

“民办、民管、民受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组织设立人以农民为主,占到69.2%。“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它的原则。用农民群众的话来讲,新型合作社就是6个字:“两在、两先、两自”。
  “两在”,就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 生产上的问题,由家庭经营来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问题靠合作社来解决。“办这样的合作社,农民群众心里踏实、放心。”北京市房山区的一位农民说。
  “两先”,就是“先有专业生产,后有专业合作;先有群众意愿,后有组织建设”。农民合作社是当产业聚集到一定规模,专业化达到一定水平,农民产生合作的愿望和需求后才建立起来的。
  组织合作社强调成员的民主控制,只有社员才是合作社的“老板”和主人,凡是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大事,都必须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强加干预。合作社对所有社会成员开放,只要你愿意遵守合作社的章程,愿意入社,就可以随时提出入社申请,一旦你不再愿意在社了,你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这就是“两自”:自主管理,自由进退。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说,这种经济组织不改变现有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比如土地承包制、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等。

政策扶持有力

  自2003年起,由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直拨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银行账户。通常不到一个星期,合作社就能收到国家扶持补助资金。2004年到2006年,共累计安排资金超过4.6亿元。
  为保障国家扶持措施的稳定实施,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门设立扶持政策一章,明确了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4种扶持方式。农业部近期还将与有关大型连锁超市商谈,共同探索改革大中城市超市中的农产品供应链方式,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供超市。
  农业部农经司专业合作处处长赵铁桥说,可以预料,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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