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试点争取六成医疗费用可报销
    2007-08-16    何鹏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方案正在紧张论证完善的时候,其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率先浮出水面。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5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将在79个城市启动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试点将在79个城市启动

  根据7月份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自愿参加的。
  1998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我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开始城市医疗救助试点。但是上述各项制度没有涵盖到城镇学生、儿童等非从业城镇居民。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有助于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保的目标。”胡晓义说。
  胡晓义进一步表示,今年将在79个城市启动试点工作。

能报销大约6成医疗费

  胡晓义透露,即将启动试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争取能够达到制度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报销50%以上、60%左右。
  根据规定,保费的缴纳,将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
  胡晓义介绍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用于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他同时表示,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需求不一样,不会有整齐划一的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但要顾及到医疗保障系统的整体平衡,包括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的衔接,所以也有一个大体的、指导性的安排。”他说。

医保基金需要社会监督

  针对社会关心的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问题,胡晓义表示,医保基金不仅需要行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要社会监督。
  他说,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政府高度关注其安全。所有医保基金必须存在财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接受行政部门包括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要建立健全由政府机构、参保居民、社会团体、医药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胡晓义表示,这次试点任务之一就是对医保基金安全及运用进行更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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