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中资船舶特案免税
    2007-06-27    春生    来源:中国证券报

  7月1日起,交通部将实施一项对中资国际航运船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新政策,鼓励这些悬挂外旗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从而壮大国轮船队,增强我国国际海运保障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昨日,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透露,今年2月,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准,并由财政部牵头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符合条件船舶可免征

  这项政策的核心是7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凡报关进口、办理船舶登记的中资船舶,符合相关条件的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船舶所有人应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依照相关规定,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翁孟勇称,这是一次性政策,只在两年时间内,对于回国登记的船舶船龄和企业资质有一定规定,只有符合条件才能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政策要求,申请特案免税的中资船舶要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在境外登记;船龄限制在4—12年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等;6—18年的散货船、矿砂船等、9—20年的集装箱船、杂货船、多用途船、散装水泥船等。以上船龄主要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2007年7月1日的年限。
  特案免税登记船舶,原则上应继续从事国际航运,根据国内运输需求和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经交通部批准,可从事国内航运。
  对于为何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说,这三个港口都是该区域的一个中心枢纽港口。三个城市的航运服务功能比较齐全,注册的船运公司也相对集中。另外,三个城市对船舶的监管力量较强,方便登记人注册办理手续,技术服务功能也比较健全。

有利我国海运经济安全

  海运是国际贸易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我国对海运的依赖性比较强。翁孟勇说,目前,我国外贸货物运输的93%是靠海运来完成的,95%的原油和99%的铁矿石进口是依赖水路完成的。
  一些行业分析师认为,由于大量的进口原油和铁矿石依赖外国船运公司运输,存在国际海运巨头乘机垄断海运价格,难以降低海外资源进口成本,也不利于国家经济政治安全。而交通部也在几年前提出了海运强国、国油国运等战略,这个新政策也是促进上述战略实施的具体办法。
  以进口石油为例,中国每年上亿吨的进口石油中,90%以上依靠国外油轮运输,“国油国运”仅占海上石油运输的10%。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的海上油运业务,大多是从国际油轮联营体、环球航运、韩国现代等海外油轮公司租船承运。而一些外国船运公司,以中国石油进口企业未与它们签订长期租船合同为由,提高船租费用,牟取暴利。
  “这项政策将促进我国综合船队发展,保证经济安全运行。”徐祖远说道,“对中国航运发展实力都有好处。”
  目前,我国从事国际航行船舶中有相当数量的船舶在境外登记和悬挂外籍旗营。据初步测算,这项政策实施后未来两年内,我国五星红旗远洋船队规模预计增长约400万载重吨。
  我国注册的远洋船舶悬挂五星旗的有1920艘,规模有2458万吨。2006年,我国运输船舶的总运力已经超过了1亿载重吨。
  徐祖远还认为,中资船舶特案免税不会对国家税收带来影响。因为这些船舶之前是在境外登记,并没有向国家纳税。回国登记以后继续从事远洋运输。以后,如果这些船舶在中国的五星红旗下,企业在国内纳税,整体上对国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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