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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5 记者:王宝锟 来源:经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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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奥地利地区信贷公共咨询公司与中国龙源集团就第一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正式签署购碳协议。这批项目包括6个风电项目,共计装机容量305兆瓦,预计至2012年将实现减排二氧化碳367万吨。
奥地利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主要集中在工业和能源产业、交通、居民生活等领域,其中工业和能源产业的减排义务最重,约占总量的1/3,同时也是受欧盟统一减排政策影响最大的领域。按照欧盟分配给奥地利的减排指标,奥地利能源和工业企业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额度为3070万吨。根据“清洁发展机制”规定,不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开发清洁能源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经过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后,可以“转让”给发达国家,以此获得资金和环保技术援助。为此,奥地利政府很早就把目光瞄准了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额度,其中中国市场最受奥地利关注。这不仅是因为中国清洁能源开发的市场潜力巨大,而且与中国开发合作项目得到了两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信度高,执行情况好。奥地利政府2012年以前用于购买排放额度的预算为5亿欧元,其中40%的海外购买额度将来源于中国,并有可能提高到50%。奥地利公用事业咨询公司作为奥地利政府委托的二氧化碳减排量采购专业公司,除了与龙源集团刚刚签订的第一批合同外,还就4个后续项目签署了合作意向性协议,涉及减排二氧化碳量200万吨。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全球实现减排目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一方面大力提倡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以保护环境;另一方面不断建立和完善“清洁发展机制”的机构及其人员设置,积极促进机制项目的发展。中国驻奥地利使馆商务参赞陶百良表示,中奥之间在“清洁发展机制”方面的合作不仅灵活地实现了奥方自身的减排义务,使中国企业在开发清洁能源过程中获得了先进技术,还可通过出售排放额度获得收益。因此,这实际上也是在通过利益引导鼓励中国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清洁能源的投资开发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奥两国政府在“清洁发展机制”框架内的合作始于2004年,到目前为止中奥之间已经有了14项“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除风电外,还涉及中国企业的甲烷回收、燃料转换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对此,奥地利农林环境部部长约瑟夫·普约尔表示,中奥两国政府共同支持和投资环境保护,为两国合作增添了新的内容。中国驻奥地利大使卢永华也表示,奥地利在节能、环保领域有很多高新技术和先进经验可供中国学习和借鉴,中奥在该领域的合作潜力很大,希望通过努力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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