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改革试点助推中部崛起
    2007-05-21    记者:何鹏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部地区盼望已久的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18日终于正式出台。业内专家普遍表示,此举将减轻试点范围企业的税负水平,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中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据了解,相关8大行业的生产成本可下降1/6至1/7。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8日公布《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国家将在中部地区六省份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8个行业中进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值税转型就是对企业进行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予以抵扣,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国家在给予中部地区优惠政策。
  武汉大学经济学院财税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卢洪友教授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根据中部地区产业结构和行业特点,选择适当的行业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是必要的。
  据了解,此次中部六省增值税转型,试点行业选择8个行业分别是: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而在以往进行的东北试点中,并没有选中电力和采掘业。
  “将电力和采掘业纳入试点范围,主要是因为中部的安徽、河南、山西都是资源大省,采掘业较为发达。”卢洪友说,新出台的政策十分具有针对性,可以显著减轻那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企业的税负水平,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促进劳动生产率的发展。
  此前据《安徽商报》报道,根据该省有关专家预测,实施新政后,八大行业的企业生产成本约可下降1/6至1/7。
  “事实上,中部地区试行增值税转型,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为企业具体减轻多少税负,还体现在它是国家促进中部崛起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中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区域经济崛起的一个重要信号。”卢洪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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