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立春村农民赵景龙在蔬园乡卫生院做了两个手术,欠医药费1770元。凭据村委会开具的特困证明,医院减免了400元所欠费用可在一年内分三次交齐。老赵高兴地说:“大专家亲自主刀,医药费不但减免,还能‘分期付款’,有这样的医院,我们农民看病还愁啥!” 让老赵得实惠的,是省农垦宝泉岭医疗集团推行农民看病“分期付款”的医疗服务新模式。
农民没钱也能看病 医疗费用 一年之内分期缴纳
宝泉岭医疗集团董事长王学生说,虽然农民参加了新农合,能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由于经济困难,部分农民还是交不起费用,致使“小病拖、大病扛”。2001年,我们就尝试推行农民没钱先看病,所欠医疗费用,可在一年之内分期缴纳,不计利息。 据了解,只要持村委会开具的特困证明,经医院审核后,农民就能享受“分期付款”的待遇,同时,还能得到床位费和检查费各减免30%、治疗费减免20%、药费减免8%的优惠。 绥滨县联合村76岁的金聚山老人得了脑血栓,被送到集团绥滨分院治疗,当时只有400元,连住院押金都不够。老金说:“医生让我先看病,说钱不够可以先欠着。”住院23天,花费了3000多块钱,后来分三次还给了医院。拿着村委会给我开的证明,医院又给我减免了100多块钱。“没钱也能看病,医院真是救了我的老命。” 仅2006年,享受“分期付款”的农民患者达216人,集团垫付医疗费用107万元。垫付费用这么大,医院如何保证正常运转呢?“我们充分利用了药品、耗材的赊销付款期,解决了这一问题。”王学生解释说,医院和医药公司、耗材供应商签订的协议规定,3个月后支付货款。但农民都是在秋收后还款,一般都在半年左右。医院就和供应商协商,把赊销期延长至半年,作为条件,医院要多支付5%的货款。“去年,仅此一项,不算利息,集团就多付了45.6万元。”集团财务部主任张洪亮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给农民让利45.6万元。 手续简单,毫无约束力,会不会有农民“赖账”?王学生说:“事实证明,农民朴实,讲信用。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欠账不还的现象。”“什么钱都可以欠,救命的钱不能欠!”金聚山大爷激动地说。 集团各分院还开设了“一日病房”,方便农民看病。即患者入院时不用交押金,按每天的治疗费用交费;需要观察治疗的患者,只交床位费。对需要到上级医院治疗的,医院派医务人员免费护送。既简便了就医流程,又让农民少花钱。农民们说:“这样的医院实惠!既能‘分期付款’,还能‘打折’。再也不用搭着路费,天不亮就赶着去县城了。”
分期付款延伸至村 联合办院 消除卫生服务空白
由于“分期付款”、“一日病房”便捷、实惠,看病的农民“蜂拥而至”。2005年,鹤岗市东山区找上“门”来,提出与宝泉岭医疗集团联合办院。集团把“难以为继”的蔬园乡卫生院作为试点,将“分期付款”延伸至村卫生所。对转诊到村卫生所的困难患者,康复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村医先期垫付,医院“埋单”,村医与集团分院采取每周定期结算。“这个法子好!村里经济困难的,钱都不好借。现在,不再为没钱看病发愁了。”正在村卫生所康复治疗的蔬园乡裕民村村民崔淑珍欣慰地说。 为了保证患者的康复安全,集团各分院对村医进行免费培训,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集团规定,每年培训四次,每次一个月;根据村医的需求,量身定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流动授课、分散自学和师徒互动。村医自主选择专家,拜为老师;老师负责业务指导,每周要到“徒弟”所在村至少义诊一次。“师徒”互动,使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不但保证了医疗安全,甚至做到小病甚至一些重病症的治疗不出村,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 集团医护人员自发捐款9万余元,建立了医疗急救救助基金,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对持有乡、县政府或民政部门证明的急、危、重病特困患者进行免费救助。近年来,有580余人得到救助,减轻农民负担11.4万元。 目前,该集团已与周边3市4县24个乡镇联合办院或医疗协作,享受“分期付款”的农民已达50余万人。在政府不投入的前提下,既盘活了医疗资源,又完善了农村卫生三级网络,使垦区、地方和群众实现“共赢”。“卫生厅倡导推倒围墙、资源共享。”黑龙江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省爱卫会专职副主任王国才表示,“宝泉岭模式”不仅能消除农村区域卫生服务空白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