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内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2007-04-23    记者:王建新    来源:《人民日报》2007-04-23 2版
  本报北京4月22日讯 从4月1日至7月10日的100天内,北京将帮助80%的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到今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2月底,北京还有6903户零就业家庭,占全市451万户家庭的1.53%。。6903户零就业家庭中共有未就业劳动力11292名,其中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有7745人,占总量的68.6%;无任何技能人员共有8441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4.8%。零就业家庭生活拮据,有4646户的城乡零就业家庭月人均生活费低于310元,占总量的67.3%,主要靠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维持生活。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北京将建立并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发现一户,援助一户,对新发现的零就业家庭确保在3个月内至少一名成员实现就业。今年,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开发出5批就业岗位,促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针对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年龄大、文化低、技能差的特点,北京市还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经调查,北京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3540”(女35周岁以上、男40周岁以上)人员居多,占总量的63.4%。北京因此降低了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政策的年龄条件。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凡男40周岁以上、女35周岁以上,通过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实现就业的,可享受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这一补贴原先只针对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自谋职业人员,以及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
  为扩大农村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北京市扩大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享受岗位补贴的范围。原先政策只规定,对因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资源枯竭等原因造成闲置的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每招用一人,北京市就业再就业资金就给予2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现在,所有招用农村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的用人单位都可享受这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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