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交易“实名制”现身广东
2007-04-16 记者:贺林平 来源:《人民日报》2007-04-16 6版
本报广州4月15日电 今后在广东购买自行车时,买家必须登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据了解,为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广东省经贸委向各地级市发出通知,要求推行自行车买卖的实名制。
据悉,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要求,广东省经贸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源头管理制度。今后,各地经贸部门将加强新车销售管理,要求销售企业对购车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及车辆编码等信息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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