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短信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2007-04-16    作者:罗娟 张烨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04-16 7版
    “缘分是天定的,幸福是自己的,想知道他/她就是你要找的人吗?移动用户发送短信至××××,联通用户发送短信至××××……”,电视屏幕上某省级卫视正播放着广告,在北京某报实习的小王忿忿地说:“这些测运势、测缘分的广告,明摆着就是宣扬迷信嘛,真无聊!不知道电视台怎么允许播这种广告!”
    其实小王说的这种状况已不是什么新现象,早在2004年,这类广告就在各大电视台热播,也曾掀起过一阵此类广告究竟该不该在电视上播的讨论热潮。
    深圳一家开展这项业务的公司在介绍中说,它是根据命理学原理,针对用户发送的姓名进行解析的。其工作人员说,这是一种互动游戏,不是宣扬迷信。但很多人质疑:全中国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难道名字相同的人的幸运指数、桃花运指数都是一模一样的?
    “整个过程其实是由一个软件来操纵的。”一位参加过此类软件培训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软件内早已设置好了回复短信的内容,通常都是报喜不报忧的。
    一位法律专家说,由于对封建迷信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界定,人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因而很难说这是封建迷信,但如此分解姓名可能会影响社会风气,是不值得提倡的。
    2005年初,广电总局发出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指明此类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7号)等规定,并明确要求部分电视台停止播放“姓名解析”、“新年运势”、“生日密码”、“同生缘”、“语音聊天”等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
    广电总局这一纸文件似乎为“算命短信广告”在电视上的生涯划上了句号。但事实却并不如此。
    3月20日下午,据笔者统计,从12时15分到16时46分,在随意监看的几台卫视频道中,这类广告共播出了七次,内容包括桃花运测试、缘分测试、幸运指数等,每次一至三遍,其中两家卫视频道播出间隔,有时竟不到半小时。
    今年两会期间,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应该出台刚性措施,禁止播放此类广告。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新民认为,这是一种不符合广播电视管理规定的行为,它反映了媒体在获取商业利益方面的失范,也反映了管理方面的疏漏,广电总局只是一个行政部门,出台的政策还要相关部门执行。
    据西南某家播放此类广告的卫视频道广告部人员说,这类广告的刊播费用和其他类型的广告一样,是根据播放时段和广告长度来计算的,“但是播放这种广告是有限制的,晚上肯定不能播,白天可以。”笔者问播放这类广告需要哪些证件,对方回答除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工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笔者致电国家工商总局,该局新闻处的相关人员说,电视上播放这类广告是一种新现象,是广告中的一个“模糊地带”,目前还没有一个针对它的政策,所以工商总局也很难对其定性管理,对于此类的问题是否查处暂时还无可奉告。本报北京4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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