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日电
在近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透露,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共上缴自查自纠款项2.7亿元(另有上缴到纪检、检察机关的除外)。
李熙说,2006年,在与中央治贿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沟通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医疗卫生机构围绕卫生部确定的5个重点,普遍组织开展单位查、科室查、个人查的“三查”活动,并对重点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帮助,促进自查自纠。有27个省(区、市)卫生厅局设立了自查自纠上缴款物专项账户。
与此同时,卫生系统加大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2001年以来的有关商业贿赂问题的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查处,据统计,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卫生部门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979件,已查结434件;涉案人员1348人,涉案金额6121万元;已被刑事处理242人,党纪政纪及其他处理2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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