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范围今年将扩大
    2007-03-29    记者:周婷 王婷    来源:《中国证券报》2007-03-29 A7版

  一度停滞的电力改革终于有了突破口。电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今年将增加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四川、湖北、宁夏等都在考虑范围之内,并要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电力改革的市场化进程。
  此前,电监会主席尤权组织发电企业召开座谈会时透露,电监会今年将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已经起步的改革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

电改提速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2002年就出台了,但除了当年将国家电力公司进行拆分、实现了厂网分开和发电侧竞争之外,接下来四年多的时间里进展甚缓。已经明确的输配电分离、理顺定价机制、开放电网引入竞争者等环节却因牵涉多方利益,迟迟没有推进。
  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向海平表示,用户的选择权十分重要,现在是华东和东北地区的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试点的总结期,大用户直购电将和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结合起来一起做。分析人士认为,以增加直购电试点为契机,接下来的区域竞价上网等工作都将提速,电改将因之找到突破口。
  所谓大用户直购电模式,即指大用户与发电企业或独立供电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 进行电力购销交易的一种特殊行为,关键是大用户和电网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向发电企业要供应。电力科学研究院的一位专家指出,第一步电改是打破发电垄断,第二步电改的核心就是打破电网垄断。而大用户直购电以公平开放电网为基础,以供需直接见面为主要特征,以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为核心,能够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
  上述那位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吉林和广东江门两个试点情况看,还是有一定的成效,售电侧已经形成了“多买”局面,与发电侧的“多卖”局面形成呼应。

下一个试点是谁?

  2004年,发改委和电监会推出指导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17号文件,直到2005年3月,吉林碳素(000928)的大股东吉林碳素集团与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成为我国首例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试点。时隔一年半,2006年12月,江门市台山电厂和广东电网公司、神华国华台山发电公司等6家大用户签订了“点对多点”的直购电试点合同。
  三年时间只批了两个试点,史玉波曾明确指出,试点成熟一个增加一个,绝对不能一哄而上。但同时,各地都在酝酿自己的试点报批方案。今年试点扩大,究竟会花落谁家?
  2007年2月9日,“上海地区大用户直购电研究”课题组通过验收,认为上海地区具备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的外部条件,并提出应纳入华东电力市场建设总体框架内统筹考虑。另外,四川、湖北、宁夏等都提出了自己的试点要求。据透露,相关的可行性研究已经通过。

三个疑问

  虽然大用户直购电能够使供销双方以更有效的方式达成交易,但是这种从国外成熟的电力体制模式中“拿来”的制度在我国受到法律主体、电网定价以及安全性等因素的质疑,这也是其开展迟缓的原因。
  按照我国目前的电力法律规定, 发电企业不具备供电的资格和权利。发电企业在不具备供电营业区、供电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 与大用户签订的“直接购销合同”违反了《电力法》。华北电力大学电力市场研究室的专家表示,要保证试点工作的稳步前进,应该修订《电力法》的相应规定,让电力生产企业有向最终用户直接供电的权利,同时最终用户也有自由选择电力供应商的权利,使得“电力直供”工作依法进行。
  供求双方签订直购协议时,还要交给电网一笔“买路钱”。而目前电力定价机制中缺乏输配电价格,零售电价与购电价之间的差价就构成了电网公司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电网开放允许大用户直购电,独立的输变电电价又未及时出台的话,电网公司的收入将受到影响。所以,这笔“买路钱”怎么确定,才能兼顾三方利益,成为一个难题。电监会价格和财物监管部部长黄少中指出,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是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中的关键。
  此外,大用户直购电是否会对全局电网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也是业内担心的问题。

  相关稿件
· 谭荣尧: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将进一步缓解 2007-03-29
· 内蒙古今年预计电力富余约120万千瓦 2007-03-27
· 越南需要吸引200亿美元投资发展电力行业 2007-03-27
· 湖南省电力部门启动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图] 2007-03-27
· “三大时势”确立我国电力监管作用和权威 200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