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优先成了"公交特权"?
    2007-03-27    记者:董碧水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03-27 3版
    3月5日下午,杭州凤起路武林路口,54岁的何女士被一辆12路公交车撞倒,车右前轮从其身上碾压而过,不治身亡。而此时,两天前一辆315路公交车在萧山终点站内转弯时,将一男一女二人挤死的阴霾还未在市民心中散去。
    短短两天时间,两起事故,3人死亡,不能不让许多市民对公交车的安全投来更多关注的目光。实际上,就在今年2月,杭州市公交集团就因一年致死16人,被列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违法大户“黑名单”,并名列榜首。
    据了解,被撞身亡的何女士是刚从路口的下城区老年活动中心出来,看到人行横道线前亮起的行人直行指示灯绿灯,准备经斑马线横穿武林路,却不幸倒在了被称之“生命安全线”的斑马线上。尽管事故的具体情况目前还在调查之中,但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公交车在路口急速右转、不礼让行人先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故发生时,交通指示灯的车辆右转导向指示灯亮起了绿灯,公交车可以右转,但此时,路口人行横道线前的行人直行指示灯同是绿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种情况下,右转车辆必须让直行行人先行通过,原则上只有等到人行道上没有行人时,车辆才能右转。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也认为,公交车存在未按规定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按照实际操作,机动车右转时也起码应该确保不影响直行行人过马路。”
    同样,发生在315路萧山终点站的事故,是公交车进入车站入口通道后,司机向右打了方向避让,但在接着右转时,没有预估足够的转弯空间,造成车右后轮位置撞上墙角,挤压到站在车右侧的两人。据公交公司有关人员也承认,315路发生的事故,是公交车驾驶员在转弯时操作失误造成的。
    在去年,杭州公交车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就达15起,导致了16人死亡。在这15起致人死亡事故中,有3起是发生在人行横道线上,造成4人死亡。在15起事故中,有8起属公交车负全责,两起主责。
    其实,不仅仅在杭州,公交车事故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各地公交车辆违章肇事时有发生,剐蹭碰撞车辆,撞死撞伤行人,甚至还出现过坠落桥头,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在不少网络论坛里,公交车违章行驶、超速开车也成为众人时常热议的话题。
    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由于其“公共交通”的特征,有时会显得有些“霸气”,以致频频违章。据杭州公交集团向社会公布的2006年度安全行车管理报告显示,去年一年,公交车行车被查处违章违法驾驶行为达到8473起,发生的运营行车事故3169起,平均每天达到近10起。去年10月31日,在杭州还发生了一起让人闻所未闻的怪事:一名公交车司机在早高峰时间,酒后载着满车乘客穿梭在大街上。
    有市民认为,争抢进站、变道超车、闯红灯,从表面上看是公交车司机的素质问题,实际上却与公交公司一系列管理制度密切相关,而屡酿惨剧的根源也在于此。
    也有市民认为,屡屡发生的悲剧事故实际上也暴露了公交车社会公益性与经营市场化的矛盾。作为城市基础行业,公共交通本身重在服务性和公益性,是一项大众福利。但在一些城市的公交管理中,过分强调“市场化经营”,为了“多拉快跑”,在“多拉快跑”中公众出行安全似乎也就变得无足轻重。
    近年来,包括杭州在内的国内许多大中城市都提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口号,把公共交通的发展管理放在优先的位置。作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不少市民呼吁,“公交优先”并不等于公交特权,对于公交车超速、占道、抢道等行为,交管部门要大力治理;同时公交公司内部也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经营管理机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做到安全行驶与经济效益两者兼顾,为市民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据悉,针对屡有发生的事故,杭州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已根据市民的反映,向公交集团发出要件交办函。杭州公交集团也表示将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强化司机的遵章守法意识,避免、减少公交车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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