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开始征收
    2007-03-26    徐建军    来源:《中国证券报》2007-03-26 A11版
  记者获悉,山西省将于本月起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这标志着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交纳人为在山西省内从事原煤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基金的计征依据是所开采原煤的实际产量、收购未缴纳基金原煤的收购数量,基金征收按不同煤种的征收标准和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计征。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按照矿井产量45万吨以下、45-90万吨、90万吨以上三个不同档次划分,系数分别为2、1.5和1。
  全省统一的适用煤种征收标准为动力煤每吨5-15元,无烟煤10-20元、焦煤15-20元。具体的基金征收额等于适用煤种征收标准乘以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乘以原煤产量。大同煤业、国阳新能、潞安环能和兰花科创四家公司的煤种分别是动力煤、无烟煤、动力煤和无烟煤。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地方煤炭企业,兰花科创在按每吨18元缴纳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同时,原缴纳的山西能源基地建设基金每吨20元将不再征收。
  山西省政府这一举动标志着国家酝酿已久的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去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政策是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
  据悉,除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的征收也在拟议之中,这三者合称“三金”。
  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将极大增加产业链上各企业的成本,某些煤炭企业为此缴纳的基金额度将达到数亿元,直逼企业的净利润额。这一成本在产业链不同企业之间的分担,将使各方面临激烈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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