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在军品市场准入、任务竞争及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等方面与国有军工企业享有平等竞争地位。”昨日,国防科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前不久公布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非公经济未来进入国防军工领域的路径,正越来越明晰。
两种方式获军品任务
在《指导意见》中曾经提到了不少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该负责人给出这些内容具体的实施方式。 他说,目前有两种方式可供非公有制企业获得军品科研生产任务:一是根据军工产品和技术需求,凭企业已具备的相应资质进行申请。有些只需要质量资质、保密资质,有些还需要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资质。在项目任务中,有许多需要通过招投标获得。二是通过市场机制获得军工单位的一般协作配套任务。如果非公有制企业承担的是一般“货架产品”研制生产任务,那么对其在许可、保密等方面不会有很严格的要求。这种一般协作配套任务,也经常需要进行招投标。 另外,他还指出,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将采取多种形式,比如有选择地向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定向发布;信息内容也将根据非公有制企业所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类别,有针对性地发布。 考虑到非公经济在进入初期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国防科工委还将积极推进建立军工科技资源共享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科技条件资源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共享模式,实现各类军工科技资源的共享,提高军工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开放一些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实验室、军工专用测试和试验设施等现有军工科技资源,以降低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军品科研生产的投资成本。 在资金上,国防科工委还将根据非公有制企业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性质和特点,通过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以及租赁、借用、调配等多种方式,为非公有制企业完成重要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非公经济要分一杯“羹”
由于军工行业技术含量高,政府控制严,过去民营企业难以进入这一领域,即使从事相关制造环节也难享受同等待遇。《指导意见》出台后,非公有制经济可参与到军品科研生产项目和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和项目合作,以及参与国防科技创新活动;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这四大领域中。 尽管准入的实施细则并未公布,专业人士认为,民营企业到底能进入哪些产业链环节还不好说。“总装应该还是受到限制的,但是零配件和分系统等一些方面,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是有可能的。”东方证券行业分析师陈刚对记者说。 尽管非公有制经济能够分到哪些蛋糕还不确定,但是由于过去主要军工资产由一两个集团控制,两集团之间存在明显的分工,竞争不激烈;军品进口渠道少,国内军队依赖国产装备,且上游原材料价格的风险几乎全部可以转移到产品中,因此军工行业一直保持较为丰厚的利润空间。分析人士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只要能够挤入这一产业,其收益应该不会差。而今年国防费用增加无疑将直接影响到军工行业的整体收益。
非公企业促军工证券化
按照国防科工委的规定,具备一定的实力(包括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和管理实力等),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接受保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科研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相应要求的和有相应许可的,愿意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可以从事国防科技工业建设。 “现在民营企业很多是做器件、系统的。一旦放开限制,能够进入这个圈子,满足条件的民营企业应该不少。”陈刚分析认为。 而具备成本、管理等优势的部分非公经济进入这一领域无疑将会拉大这个行业的竞争。“反过来说,这能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认可,实现资产的证券化。”陈刚说。 据了解,从1993年10月广船国际作为第一家军工企业上市以来,在13年里,一共有40余家军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具备与军工相关性的上市公司难以统计。 此前,军工企业曾做过军转民的尝试,进入诸如船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和机械制造等行业,由于民品市场竞争激烈,在核心竞争力不强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将民品类纳入上市公司的转型并不是很成功。之后,军工集团让外围非核心的军工资产进入资本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促进了军工集团做大做强。如今,在非公有制经济即将进入的情况下,各大军工类上市公司纷纷加紧利用资本市场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