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今年将加强驰名商标司法认定
    2007-03-08    记者:吕蓁    来源:《中国证券报》2007-03-08 A11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昨天(7日)表示,最高法院今年要把驰名商标的认定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并且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
  蒋志培还表示,法院要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对侵害电影、音乐的盗版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民事责任。”他表示,同时还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法,取缔这些侵权盗版行为。
  “入世”5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已经构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律体系。同时,这个体系又为人民法院及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不断地很好地执行。蒋志培说,“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现在正在正常、健康、有效地运行。”
  相关数据显示,从2002—2006年这5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受理54321件,审结52437件。其间,每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递增,受理是17.06%,审结每年递增19.29%。
  从案件受理的范围来讲,从以前的三类主要知识产权案件,即商标、版权、专利,发展到越来越宽的领域,如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涉及诉前的临时措施、植物新品种案件、驰名商标认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确认不侵权、特许经营合同、反垄断等纠纷。
  另外,目前我国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只占全体知识产权案件的约5%左右,大量的还是中国国内的知识产权案件,保护权利人、制裁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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