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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4 来源:《中国证券报》2007-02-14 A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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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财政部近日公布了公司税制改革草案,除大幅降低企业税率外,对现有税制的“税收减免”条款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新税制将德国企业的平均名义税率从38.7%降低到29.8%,降低后的税率将与欧洲大多数国家持平。不过为了弥补税收损失,新税制废除了许多税收减免的条款,特别是提高了收购亏损企业时税收减免的标准。税务专家分析说,这将大大限制境外投资者在德国的并购活动,有利于保护德国中小企业。 这份税制改革草案下月将提交默克尔政府。根据现有税制,投资者在并购多年亏损企业时,可以从并购收益中扣除历年亏损额后再纳税。这对境内外投资者在德国的并购重组非常有利。 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德国政府对海外并购资金、风险投资和对冲基金的警惕性越来越高,通过税制改革等各种措施加强对德国本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保护力度。(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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