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业主财物失窃 物业公司管赔
    2007-02-08    记者:王明浩    来源:《人民日报》2007-02-08 6版

“安全承诺制”浮出水面

  “虽说小区治安搞得不错,少有住户被偷,可有了这个协议,咱就好比住进了保险箱,再说了,还不用多掏一分钱哩!”住在河北保定市新一代小区的刘女士高兴地说。2006年11月28日,她与小区其它1434户业主一起,与物业公司签了同样的协议。根据“安全承诺协议”,如果业主的财物在小区内遭窃,可直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再根据合同,到保险公司理赔,业主不增加任何经济负担。据悉,这种“业主失窃物业包赔”的做法在国内尚属首例。
  如今,社区治安问题已成为众多业主关心的焦点。保定市新市区社区办副主任张舸介绍,去年上半年,他们曾对各社区业主做过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九成的业主认为所在社区治安差、盗窃多发。有的业主连续丢车后,干脆以拒缴物业费、暖气费等发泄不满,引发更多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在新市区区委、区政府倡导下,企业参与,社区“安全承诺制”迅速浮出水面。

保险公司:许多条款尚属首例

  据了解,承诺协议前两项是依据国家最新推出的《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后三款则是保险公司与新一代小区物业协商后制定的,这些内容在国内财险行业尚属首例。
  作为新一代小区的承保方,人保财险保定高开营业部副经理闫雪勇说,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是新险种,今年初才推出。目前在保定的财产保险公司中,真正启动该险种的只有人保财险,新一代小区是第一个客户。因为没有现成经验,他们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十分谨慎,每项条款都是多次协商后才达成。

物业公司:官司费用远高于投保费用

  物业为啥愿自掏腰包为业主上保险?对此,新一代社区物业的苏先生解释说,很多小区发生盗窃、安全等事件后,因无章可循,物业与业主常常产生纠纷,并因此牵扯大量人力、财力。如保定某物业公司因治安问题与业主产生纠纷,导致很多业主拖欠物业费和暖气费,无奈诉诸法律,估计其诉讼成本要远远高于社区投保费用。
  他们希望借助“安全承诺制”实现小区的和谐与安全。一来可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二来可提升母公司的知名度和房地产价格,三来可将事故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提高物业费的收取率。

普通业主:一年十几元,自己掏也愿意

  普通业主对“安全承诺制”赞赏有加。“就算一年十几元的保险费由自己掏,也愿意。”新一代社区的张姓业主说。
  推行安全承诺制后,可以提高居民对社区安全的信任度;社区安全搞不好,保险公司就会开出高费率,甚至不接受投保。这样物业抓安全的主动性就高了。
  新市区区委副书记岳文民认为,“安全承诺制”是破解社区治安难题、打造和谐社区的一剂良方,今后将在全区推广。

“社区安全承诺”5项内容

  一、因物业公司过失、疏忽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业主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年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10万元;
  二、因电梯、锅炉、户外广告牌等发生意外事故,给业主造成人身伤亡或损失等,年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10万元;
  三、业主在小区内停放的机动车辆被盗抢的,年累计赔偿限额6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辆汽车最高赔偿限额15万元,每辆摩托车最高赔偿限额5000元;
  四、业主在小区内停放的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被盗抢的,年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其中在有专人看管的车棚内或自家小房、地下室内被盗窃的,每辆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最高赔偿限额分别为500元、1500元,在上述区域外发生盗抢的,最高赔偿限额则分别为200元、800元;
  五、业主家中发生入室盗抢的,年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每户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其中每户现金、金银、珠宝首饰被盗抢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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