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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2 李剑英 来源:《市场报》2007-02-02 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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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准备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证管理。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处长苗林表示,目前北京已成立由市公安局负责的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专题调研组,对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开展调研和论证工作,下半年有望上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苗林告诉记者,目前的暂住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并没有实际作用。而将实行的居住证则体现了公平,居住证的持有者是居民,并不只是“暂住”。
记者了解到,北京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实行居住证制度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使居住证成为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务工经商、医疗保险、子女就业、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在京生活工作的必要证件,有利于流动人口的服务与保护,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方向。
苗林告诉记者,目前的暂住证除了为政府部门提供统计管理北京流动人口的用途外,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并没有实际作用。而将实行的居住证则不同,它体现了公平,即居住证的持有者是居民了,并不只是“暂住”。
据悉,北京在流动人口调查统计上将按照行业、居住、构成等方面,包括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在京散居的境外人员等不同群体的情况,逐人登记造册建档,输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出租房屋调查统计上,将按照平房院落、小区楼房、地下空间、聚集大院等不同形式的出租房屋情况,准确地登记统计上来,分门别类造册建档。
为加强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北京市将强化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的总体工作思路。今后一个时期,北京流动人口管理与出租房管理体制将合二为一,同时突出了以街乡、社区村为重点的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和以社区村服务站和专职管理员队伍建设为核心的基层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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