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废气减排额度交易有商机
    2007-01-25    孙健    来源:《经济日报》2007-01-25 8版
    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目标,欧盟委员会日前公布了第二次参加讨论的12个成员国2008年至2012年度的二氧化碳排放计划(ETS)。与此同时,欧盟称之为“排放额度交易系统”(SCEQE)的二氧化碳市场额度交易又成为业界热门话题,各国内部及成员国企业之间就排放额度进行买卖的接触频繁,以便进行交易。据欧盟公布的数字显示,欧盟委员会所确定的2008年至2012年度新一轮排放计划,比各成员国提出的建议指标平均缩减约7%。本轮出台计划的国家包括德国、比利时、希腊、荷兰、爱尔兰、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瑞典和英国(排放额度见附表)。上述国家2005年的排放额度约占欧盟排放总量的57%。
    欧盟二氧化碳排放计划的运作方法是,成员国将排放额度分配给各个公司,以排放许可证的形式下发到各公司。这些公司只能在额度范围内排放温室气体,否则视为违法。以德国巴斯夫为例,2005年至2007年德国政府给它的二氧化碳排放额度为每年120万吨,这个额度比它此前每年的平均排放量少8万吨。如果企业最后无法达到排放额度的要求,则可通过“排放额度交易系统”向其他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公司购买多余的排放额度,或者帮助发展中国家推行清洁能源项目,或者开展植树活动来换取额外的“信用额度”。
    欧盟成员国可以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加入“国家排放指标”计划,并可享受一定的补贴。欧盟减少废气排放的原则是争取最大限度压缩能源和工业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促使欧盟及其成员国实现所签署的《京都议定书》承诺。欧盟主管环境的委员迪马斯表示,欧盟委员会公布部分成员国的排放标准就是要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即在成员国平等待遇的基础上,欧盟希望不断严格减排二氧化碳的措施,以确保实现《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和目标。
    欧盟根据排放设施数量和排放的质量,为每个成员国制定出二氧化碳排放“国家排放指标”(PNA)的最高上限,由欧盟委员会用2003年制定的12项标准进行检查,相关指标主要是通过欧盟的监督,保证各成员国协调一致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欧盟委员会每年发布实际排放量和技术性减排所取得的成果情况。
    据有关资料证实,2005年欧盟内部二氧化碳减排额度的交易额已超过53亿欧元。由于不断压缩排放额度,导致上市的交易额度增长有限,因此交易价格一路看涨,以2005年的平均交易价格每吨10欧元计算,预计2008年将达到每吨13欧元至15欧元左右,届时大约会形成一个年总值近1000亿欧元额度的交易市场。不过仍有市场分析家认为,买卖价格还应当提高,以便进一步加大刺激排碳企业转型,使用更加清洁的能源和使用更加先进的减排技术。
    经济专家们表示,二氧化碳排放额度交易市场的火爆局面已受到金融机构的注意,一些金融机构兴趣浓厚,希望借担当经纪人的角色,赚取可观的手续费。目前已有十几家经纪人公司开始行动,多家金融界巨头也摩拳擦掌,德意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摩根士丹利、高盛等预期会从此项业务中获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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