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已经驶入快车道,企业应抓住历史机遇,实施适合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以增强抵抗金融危机的能力,律师则应该发挥专业特长,帮助我国全面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日前在京举行的“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务研讨会”上,与会者发出一致的呼声。 21世纪是知识经济蓬勃兴起、全球竞争日益加剧的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参与全球竞争的国家战略和主要手段,也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最重要的经营资源和战略资源。资料显示,美国具有代表性的500家上市公司,其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已从1982年的38%增长到2002年的87%。 我国经济经过30年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经济增长中科技含量还相对较低,自主创新能力还不是很强。一项国资委对2716家企业的调查中,只有347家企业制订了知识产权战略或规划,所占比例不到13%。特别近年来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增多,跨国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优势、成熟的知识产权战略和诉讼经验,向我国企业尤其是迅速发展的高科技企业屡屡发难,已经威胁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实现,甚至威胁我国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 “这些都说明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驶入快车道”,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何越峰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战略抉择,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时代命题和正确选择,是提高我国经济实力的关键举措,将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 来自国资委、中华商标协会、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提出,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我国企业应抓住国家强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历史机遇,尽快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市场竞争中创造并保持自己的比较优势以度过金融危机。 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商标分会主席马翔等则认为,从美国、日本等国经验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都是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完成,我国专业律师也有责任、有义务行动起来,和企业界携手,促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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