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旅客住酒店要先看《入住须知》
    2009-03-11    记者:叶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太原电 针对当地频频出现的住宿类投诉,太原市消协日前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旅客出门在外住酒店要先看《入住须知》,没看清相关细则就结账,结果是难免吃亏。
  太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出外旅行住酒店时要注意:住宿登记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入住须知》,填写好住房登记表,约定好相关事项,并告知离店日期;注意酒店是否有明示条款,明示必须是在经营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前明示,而不是在事后告知,其目的是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就有基本的了解。因此,消费者在入住时一定注意大堂或收费单、总台等处是否张贴有相关规定。
  太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发生消费行为后,一定要保存好有关证据。发生纠纷后,可及时与经营者协商或向消协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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