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一些不法商家近期借“家电送货下乡”的名义,在农村集市销售翻新废旧家电的情况有所抬头。 近期,浙江宁波、台州等地工商部门多次查获生产销售翻新电视机案件。在消费能力相对较差的农村市场,不法商家打“送货下乡”和“低价处理”的幌子,销售翻新的废旧家电。其中仅象山工商部门在对某家电经销店的突击检查中就一次查获翻新电视机69台,案值2万余元。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以翻新彩电为例,其生产所用配件均来自回收来的废旧彩电。旧的显像管配上旧线路,换上新外壳再对外销售。为误导消费者,在台州查获的翻新彩电中就出现了“海信王子”“飞利浦画王”“长虹金品”等傍名牌产品。 当前翻新家电的产销环节皆存在较大隐患,一是翻新家电都是废旧电器的部件简单拼装测试而成,很多电子元件已经老化,产品质量没有保证,极易漏电、自燃并引发火灾等事故等;二是翻新家电来源不明确,产品正常的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一旦引起消费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三是翻新家电中含有大量铅、汞、铬等重金属元素,低技术手段拆装容易导致有毒物质渗入地下或水源中,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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