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测显示:河北金银珠宝有"瑕疵"
    2008-07-14    记者:杨守勇 王炳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石家庄电 河北省工商局按照年度监测计划,委托检测机构对河北省金银珠宝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发现,金银珠宝等高价值商品存在质量标注错误、名实不符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河北省这次金银珠宝质量监测共在石家庄、唐山、承德、秦皇岛、邯郸等五个市抽取了350个批次的样品,监测重点是商品质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标称标识是否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检测发现,当前金银珠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宝石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宝石名称标注错误或未标明,占不合格商品的54.5%。贵金属材料及含量标注错误或未标明,占不合格商品的37.2%。另外,印记不符合标准要求,宝石质量标注错误,占不合格商品的19.8%。
  河北省消协的专家说,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可能给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误导,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由于金银珠宝单位价值较大,将给消费者带来较严重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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