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电 由于发现在超市购买的茶叶外包装上,印的是用于“调料”的编号,天津消费者近日起诉沃尔玛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和联合利华广州分公司。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每日新报》报道,天津消费者林枫在他开设的打假维权网上接到了消费者于女士的投诉,说她在沃尔玛超市天津和平路分店内购买了一盒“立顿牌欣情茶”。回家后,于女士从购买的这盒茶叶上看到生产日期为2007年8月5日。在该产品包装上,还有一个“食品安全准入证”以及号码“QS:3116
0307 0001”。经过查询发现,这个QS号码并不是在茶叶上使用的食品安全准入证编号,而是用于调料的编号。 在向属地工商部门积极举报的同时,林枫还将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分店和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告上法庭。18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这一诉状。 在18日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沃尔玛超市的工作人员始终在场。得知执法人员要求将涉案产品下架,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于场内销售的产品都有严格的审查制度。但至于为何会在茶叶上出现调料的“QS”认证问题,他们将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在沃尔玛超市和平路店二楼,工商执法人员发现标注为联合利华(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多盒“立顿牌欣情茶”。在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贴有的“QS”标志号码确实为QS:3116 0307 0001,这些产品大多是2007年8月和10月份生产的。而2008年生产的该产品上,QS号码却为3401 1401 0134。执法人员当即将涉嫌使用假冒许可证的“立顿牌欣情茶”全部暂扣。 质监执法人员表示,既然该公司已经取得了该类产品的“QS”认证,那么就不存在无证生产问题。但应该指出,如果现在销售的这批产品在生产时,该公司并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那么后来取得的认证贴在之前生产的产品上也是不合适的。如果生产厂家将其他类食品的认证在茶叶产品上使用,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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