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等单位共同举行的消费争议调处研讨会上了解到,现阶段消费纠纷案件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大、种类多。从全国的总体情况看,消费纠纷案件在数量上居高不下,而且涉及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种类繁多、涉及了所有的消费领域。 二是密切关系民生。在房产、通讯、交通、日用百货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产生的纠纷案件较多。 三是新型案件不断出现。随着消费方式的变化和消费领域的拓宽,社会不断产生出新兴的消费项目,由此而产生新型的消费纠纷案件。如在消费方式上出现了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新方式,消费支出结构也从实物性消费占绝对比重向服务性消费倾斜。因此,也产生了大量诸如网络游戏虚拟装备交易纠纷等新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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